國際事務/多元文化補助
- 發佈日期:112-09-02
- 更新日期:114-12-12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青年局
壹、
補助對象:一、
學校:新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。二、
團體:於本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一年以上,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。三、
個人:設籍本市之十五歲至四十歲之自然人。貳、
補助項目:一、
多元文化:運用青年創意與專長,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文化性質之人才培力、公開競技、公共展演、志願服務及議題倡導等活動。二、
國際事務:參與由官方或官方許可之民間組織,於本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辦理國際性公開競技、公共展演、志願服務或大型會議等活動。但不包括參與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活動。三、
其他經本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。參、
補助金額:一、
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補助二案為原則,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(以下同)二萬元整。申請人為學校或申請補助之活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十萬元整,不受前項補助金額之限制:1.
具公益性質。2.
以弱勢族群、身心障礙、低收入戶、原住民、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青年,為參與活動之對象。3.
三組以上跨校或跨組織團體為申請人,共同辦理活動。二、
本補助申請案件之補助項目及金額,本局得依經費標列基準表、活動項目之青年參與人數、活動性質與內容、活動時間及地點、經費預算項目與金額等因素核給之。肆、
申請時間:本補助申請115年度採分階段受理。
一、
第一階段:自公告日至115年6月30日,計畫需於活動開始日1個月前提出申請。二、
第二階段: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11月16日,計畫需於活動開始日1個月前提出申請,並於115年12月15日(含當日)前執行完成。伍、
各期補助額度:第1階段擬分配「國際事務/多元文化」300萬元,倘未用罄留用至第二期。第2階段擬分配「國際事務/多元文化」100萬元。各階段倘經費用罄,則截止申請。
陸、
申請方式:備妥申請文件後,可採下列方式送至本局提出申請
柒、
表單及範例下載:捌、
服務窗口:02-2957-8510,轉分機102黃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