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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青年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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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佈日期:111-07-27
  • 更新日期:112-10-19
  •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青年局
「新北市政府青年綜合發展補助」申請資格及項目?最高金額是多少?如何申請?
一、補助對象
(一)學校:本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(包含學校行政與學術單位、系所學會及社團等)。
(二)團體:於本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一年以上,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。
(三)個人:設籍本市15∼40歲青年,以參與國際事務所需必要費用為限。
二、補助項目
(一)多元文化:運用青年創意與專長,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文化性質之人才培力、公開競技、公共展演、志願服務及議題倡導等活動。
(二)國際事務:參與由官方或官方許可之民間組織,於本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辦理國際性公開競技、公共展演、志願服務或大型會議等活動,但不包括參與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活動。
(三)其他經本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。
三、補助金額
(一)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補助二案為原則,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二萬元整。
申請人為學校或為教育、文化、社會福利相關團體,或申請補助之活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二十萬元整,且不受前項補助案件數及補助金額之限制:
1.具公益性質。
2.以弱勢族群、身心障礙、低收入戶、原住民、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青年,為參與活動之對象。
3.三組以上團體為申請人,共同辦理活動。
(二)補助金額得依活動項目之青年參與人數、活動性質與內容、活動時間及地點、經費預算項目與金額等因素核給之。
四、申請時間
(一)請於活動前申請,每年受理自公告期限或當年度經費用罄為止。
五、申請方式
(一)電子郵件:Youth01@ntpc.gov.tw
(二)郵寄(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 青年局收—註明申請青年綜合發展補助)。
(三)親洽本局辦理。

※詳情請參閱「新北市政府青年綜合發展補助(連結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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